首页 | 中心简介 | 工种介绍 | 规章制度 | 党建工作 | 资料下载 | 交流中心 | 创新创业教育 
重庆大学工程培训中心
  规章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>>规章制度>>正文
 
 
非金属激光切割安全操作规程
2018-01-04 08:55  

1 使用激光切割机之前首先把水泵(如有)打开,使激光管内充满水,并且在机器工作的过程中经常查看水的流通情况,确保激光管内水循环正常,通畅。严禁弯曲或堵住冷却水管!

2 激光管内产生的激光具有高温灼热性,在工作时请注意激光的光路,避免被激光烧伤,切记工作时不能将皮肤置于激光头下方;

3激光切割机在工作时,尤其在切割时,请注意周围电子设备的干扰,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靠近机器;

4严禁激光切割机长时间满功率运行,最大切割功率开到95%

5严禁在激光切割机附近放置易燃、易爆物品,以防引起火灾;

6严禁在设备中放置任何不相干的全反射或漫反射物体,以防激光直接反射到人体或易燃物品上;

7因机器内有激光和高压部分,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拆开机器;

8 如果机器出现故障或发生火灾请立即切断电源;

9在机器工作过程中,操作员必须随时观察机器的工作情况,严禁操作员离开;

10遵循机器的开关机顺序:开机时先开水冷机(如有),再开气泵电源开关,然后工作台面板开关,最后开激光开关.关机时先关激光开关,再关电源开关,最后关水冷机。

11加工工件时,必须打开排烟及吹气设备。

12对于以前没有见过的材料,应遵循功率由低到高的原则。

13换水要使用洁净的水管或水盆,切不可用有油性的盆,以免激光管内壁有油污粘脏,应重影响激光管寿命。

关闭窗口
设为首页  |  加入收藏

重庆大学工程培训重庆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地址: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南路55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
电话:023-65678854              邮编:401331